原来我们讲信息,完全就是比特。香农在写《信息论》时,他也意识到信息对应的是一个物体,是有意义的,但他马上声明他的信息论是有关通讯的,是通讯工程,和意义没关系。为什么“意义”这个事情不断的浮现出来呢?事实上跟互联网发展高度相关。最重要的是从2.0之后,原来的互联网还是一个单向的传播,只不过是介质发生了变化,其实还是一个通讯工具,后来2.0发展起来,社会化软件发展起来,所有人都可以用这个东西了。“意义”问题就开始凸显了。
如果说过去我们谈的是技术的互联网、商业的互联网的话,今后十年应该到了一个意义生成,讨论意义本身的问题了。现在讲“意义”更多的是关系型的,流动的。这个正好可以跟目前互联网状态是吻合,所以我们称之为“意义互联网”。
“意义互联网”最深层的逻辑,就是还是想找到一种新的权力,用新的系统的权力、平台的权力,来抵挡目前真实世界的单一权力。从这个角度我愿意把这个“意义”搞成关系型的,是一个对立的、分裂的状态。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,找到政治、经济、社会三块的对应物,那就是“互联网经济体”、“网络国家”和“数字化社群”的概念。
这十年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互联网平台的兴起,原来大家都是小网站差不多,现在的确是大的平台兴起了,成为了一个系统,成为了一个生态。他们的组织生产完全跟原来不一样。原来生产是成立一个公司,现在很难讲平台是公司还是什么?
还有一个就是产权的变化,现在基本就是租用型的,平台有控制权,但是开个网店是租用了个空间。控制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。
第三块是消费者权力。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直接影响到商业模式的变革。像张瑞敏讲的,原来的商业是消费者是交了钱就结束了,现在是交了钱商业服务才刚刚开始。厂商开始对用户行为进行长期的跟踪,然后不断地提供服务。另外整个生产也成为并行生产,原来是一条供应链,从原材料到制造商,到品牌商到销售商是一条链,可以通过广告、营销把产品推出去。而且产品都是大规模生产的,没有什么个性。互联网出现使得生产以用户为中心围绕价值网络配置资源,这也是一个变化。
就政治而言,1996年,巴罗写了一个《赛博空间独立宣言》。他说我们这个虚拟空间不欢迎政府,“你们那一套关于财产权、个人言论、个人身份、迁徙,以及环境的法律概念对我们不适用.那些都是基于物质实体的,但在赛博空间里没有物质实体.在这里,我们的,身份没有实体,因此,我们不会像你们那样通过肉体上的强迫来维持秩序.我们相信,我们的治理可以从伦理、开明的个人利益,以及共同利益的追求中涌现出来。”
现在看来的确,互联网上大的平台形成了一种非常大的权力。首先他们拥有了海量的用户,Facebook目前就有10亿用户。其次,开始有自己的货币系统。如比特币。还有自己的网络规则,这种网络规则一般来说也都是自治性的产物,比如淘宝有129条网络规则。都是与用户互动慢慢磨合制定的。
我们提“数字化社群”是想回答,“在互联网时代社会是如何可能的?”因为互联网出现以后碎片化特征非常强,现实的单一权力是非常乐意看到这种原子化状态的,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提倡社会团结。
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比如百度贴吧,百度贴吧事实上就是一个大型群组,不是BBS。因为BBS结构是树状的结构,分到1、2万以后,自然衰竭,分不下去了。但是贴吧是主题性的,是一个并行的东西,可以不断的往上贴,现在有813万主题吧,每个吧里有成千上万人,这就把社会团结起来了。
当然,怎么把人组织起来?搜索引擎这种方式还是有局限的,Facebook为什么取代了谷歌,在我们看来也是跟团结性高度相关的。